5月10日,太平人寿正式收到中保信《关于反馈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对接验收结果的函》,认定太平人寿业务系统符合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对接要求,予以验收通过,验收通过产品类型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A类、B1类、C类,这为太平人寿申请成为国家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第一批试点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近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始实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目前,太平人寿正积极推进税延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着力推动资质申请、产品审批和业务进度,确保第一时间启动上市销售。
根据近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始实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目前,太平人寿正积极推进税延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着力推动资质申请、产品审批和业务进度,确保第一时间启动上市销售。